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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540亿!2条市域铁路项目中标!

来源:互联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合巢市域(郊)铁路工程:

合巢市域(郊)铁路线路全长约87km,在长临河镇设车辆段,在中垾镇设停车场,投资总估算约280亿元,其中总工程费用为159亿元。其中,主线线路全长约65.6km,共设车站9座, 线路从合肥市区轨道交通引出,经长临河镇、黄麓镇、烔炀镇和巢湖市区到巢湖东站,投资估算约21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4亿元。支线自烔炀站接出,终至柘皋工业园,支线全长约21.3km,共设车站4座,投资估算约6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5亿元。

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

合庐市域(郊)铁路全长约74.2km,共设车站17座,线路从合肥市区轨道交通引出,经三河镇、同大镇、石头镇、罗埠镇、庐江县城到庐江西站,在石头镇设车辆段,在庐江县设停车场,投资估算约26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1亿元。

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为合巢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第2标段为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100万元,其中第1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600万元;第2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500万元。


项目名称: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

项目编号:2022BFFWZ0174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30日

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包)名称: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1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2BFFWZ01746-1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0.970‰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标段(包)名称:合巢市域(郊)铁路和合庐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服务-2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2BFFWZ01746-2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999号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0.972‰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周毅超

联系方式:0551626628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滔联系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5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

来源: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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