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研三位一体共同推动新能源电动船发展
日前,随着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为福州市内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造的现代双层纯电动游船顺利开工,至此,福建船企己经建造了5000马力绿色智能型新能源混合动力拖轮、国内入级电力推进沿海自卸砂船、闽江首艘电动货船“武夷2号”、纯电动快速艇等一批新能源电动船,呈现出品种多、用途广的特点,并将为后续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绿色环保船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一是出台政策积极推动三年来,受新冠病毒、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航运造船市场受波及的背景下,福建积极布电动船舶产业,展现了主动求变的思想。通过深入布,积极推动新能源电动船舶试点。2022年4月,福建工业和信息化和福建财政联合印发实施《2022年福建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出炉,有助于福建进一步加快电动船舶产业发展。《方案》规定,对福建电动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生产企业拓展市场,按交付电池动力推进系统价格的20%给予补助(不含配套内船企),单套设备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电动船舶制造企业,在电动船舶交付且运行一定里程后,按交付船舶(含新建和改造)电池动力推进系统价格的40%给予补助,其中级首批次示范项目按60%给予补助,单船补助不超过1500万元。 2023年3月,福安市出台《推动电动船舶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下简称《若干措施》)。为鼓励船舶企业加大电动船舶研发创新力度,对生产的电动船舶被认定为福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在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追加级补助金额50%的配套奖励,单项技术装备追加奖励不超过50万元。《若干措施》扶持企业转型转产,对船舶修造企业生产的电动船舶,交付且运行一定里程后(货船2000海里、客船500海里、工程船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