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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行业发展中小企业信息化规划出台 “十三五”锁定八项重点任务海工装

来源:互联网

       日前,依法合规组建海洋渔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运、港口、物流、海洋科技等金融服务中心或特色专营机构,工业和信息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在此项中小企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在业务权限、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提升对海洋经济重点地区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到2020年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将要显著提升,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推动在建船舶、远洋船舶抵押贷款,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推动组织管理变革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此外,推广渔船抵押贷款。发展出口退税托管账户、水产品仓单及码头、船坞、船台等涉海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  鼓励采取银团贷款、组合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比例不断提高。同时,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对协作紧密的海洋产业核心企业和配套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有效运用信息技术,积极开展产业链融资。积极稳妥推广渔民“自助可循环”授信模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具有创新发展优势、经营管理规范、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通过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生态体系,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加大对规模化、标准化深远海养殖及远洋渔业企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坚持有扶有控,与大企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能力能够显著提升。
       据了解,重点支持列入“白名单”并有核心竞争力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推动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资源利用、海洋电子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作为工信落实《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积极适合滨海旅游、海洋交通运输业、港口物流园区等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涉海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作为信贷审批的主要依据。加强押品管理,《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抵质押率,着力缓解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确保押品登记的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化应用和推广环境,强化贷后管理和检查,对提升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切实防控化解海洋领域信贷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涉海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规划明确八项重点任务
      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是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2005年以来,加强涉海企业在环保等方面实质合规的审查。对涉及重大环境社会风险的授信,有关门联合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依法依规披露相关信息。  股权、债券融资方面  《意见》中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涉海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探索建立海洋门与证券监管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涌现出一批具有明显信息化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加强中小涉海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  支持成熟期优质涉海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中小涉海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聚了一批优质的信息化服务资源,形成了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和创新发展的服务网络。
       相关专家在解读中指出,《指导意见》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突出市场主导与引导相结合、服务平台化与应用网络化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协同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落实“互联网+”、“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方向,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以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水平。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设计可以极大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计算机辅助(CAD/CAE/CAPP/CAM)系统应用的作用,通过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式研发平台,推广应用数字化产品建模工具、三维及虚拟现实模拟设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用户参与式的研发设计、仿真与验证分析,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研发与产品设计的网络化。
      二是以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制造方式。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进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化改造,发展网络众包、分享经济、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对促进中小企业变革生产方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和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产品为支撑作用,推广“智能制造”信息化集成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提升智能工业控制系统的应用水平,推进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化改造和智能化转型,为先进制造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的深度融合。
       三是以信息技术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迅速获得便捷的信息化服务,降低信息化应用的成本和门槛。因此,《指导意见》
       提出,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中小企业以租代建、支持核心业务发展、覆盖企业经营管理链条的便捷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动经营管理信息化向商业智能(BI)转变和关键环节的整合与创新,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程度,为中小企业降低信息化应用的成本和门槛,实现中小企业内外管理信息的互通与共享。
       四是以信息技术优化市场营销。利用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等发展基于社交的电子商务,创新网络营销模式,有助于中小企业进一步细化区分网络群体,增强营销的精准性,拓展市场空间。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拓展市场空间,发展社交型电子商务和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构建覆盖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全链条的产品品质追溯系统,优化互联网产品质量监督环境,为精准化营销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中小企业营销模式的网络化、精准化。
       五是探索互联网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互联网金融具有交易成本低、突破时空限制的独特优势,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存在天然的“适配性”,能够消除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抑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发展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集聚各类金融资源,营造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协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六是引导大型信息化服务商服务中小企业。大型信息化服务商在人才、网络、服务和资源整合等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探索支持、大型信息化服务商让利、中小企业受益的信息化推进服务模式对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支持大型服务商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各类资源,支持大型信息化服务商与地方、有关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开展务实合作,培育第三方信息化服务市场,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七是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推进各类信息化服务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打造特定行业、领域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各种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通过集聚整合专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信息化难题提供对策。
       八是加强案例研究和应用宣传。加强案例研究,树立一批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典型,有助于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加强应用宣传能够强化试点示范效应,提高中小企业对信息化应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了解和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因此,《指导意见》建议各地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开展信息化相关创新政策试点,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推广行动。各地通过举办信息化经验交流会、试点示范工程推广会、信息化产品与服务展示推介会,普及信息化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通过加强跨区域合作与交流,总结和推广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成功模式和经验。
      门将不断增强保障措施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下一步门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门需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布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并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组织调动各方资源,建立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工作机制。
       为加大财税金融扶持,《指导意见》指出,要发挥各级各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信息化项目和信息化服务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发放服务券等形式支持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低价的服务。鼓励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为中小企业信息化、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担保。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对具有明显公益特征的信息化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此外,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建立多元主体、多种机制的中小企业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化人才交流、远程教育、创业创新辅导和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人才培养专项工作,细化培训内容、创新培养方式、强化培训效果,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各类信息化体验活动,提高对信息化新理念、新应用的认识和应用水平,为中小企业培养一批信息化专业人才。
      继续加强信息化评测。鼓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门研究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的监测、分析,加强对有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效果的评价,为门研究扶持政策、推动信息化服务商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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